| 附表: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对比 | ||
| 法律规则 | 法律原则 | |
| 概念 |
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
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的行为规范 |
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
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
| 内容的明确性 | 法律规则的规定是具体明确的 |
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
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 笼统,模糊 |
| 适用范围 | 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 |
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
宽广 |
| 适用方式 | 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 |
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
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 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 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 |
| 作用 |
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
行特征,它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 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 |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他们可以
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 则之间的不足与局限,他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 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 |
| 分类 |
(1)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授权性规则/
义务性规则 (2)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 或程度不同: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3)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确 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4)法律规则功能不同:调整性规则/构 成性规则 |
(1)产生的基础不同:政策性原则/公理性
原则 (2)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 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基本原则/具体原则 (3)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实体性原则/程 序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