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2年“五一”黄金周期间,由于团队业务量猛增,某国内旅行社导游员严重短缺。为了解燃眉之急,旅行社总经理要求部门经理凭旅行社的介绍信带团。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部门经理出示了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人员资格证书》和旅行社的介绍信,并作了相应的解释。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他们作出行政处罚。
请问:
(1) 部门经理的行为是否合法? 为什么?
(2) 旅游管理部门将怎样处罚部门经理?

【正确答案】(1) 部门经理的行为不合法。《旅行社经理人员资格证书》是该部门经理的任职资格,不能等同于导游证。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所谓导游人员,就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上述部门经理和业务人员都没有按规定取得导游证,《旅行社经理人员资格证书》不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所以部门经理属于无证导游。
(2)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无证进行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以1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