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曾某是某外贸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准备派曾某到欧洲办理一项涉外业务,于是曾某到银行申购了部分欧元。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最终取消了行程。之后曾某托人将欧元在黑市上交易,赚了8000元。曾某的行为(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外汇管理条例。
A 项正确。《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 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黑市不属于法律 规定的有权机构,因此曾某的行为属于私自买卖外汇。
B 项错误。《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 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曾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C 项错误。《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 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黑市不属于法律 规定的有权机构,因此曾某的行为属于私自买卖外汇。
D 项错误。违背了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未违背宪法。 故正确答案为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