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指定分包工作属于承包商无力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合同约定应由承包商必须完成范围之内的工作,即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没有摊人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的工作,因此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而一般分包商的工作则为承包商承包工作范围的一部分。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给指定分包商的付款应从暂列金额内开支。而对一般分包商的付款,则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作内容项内支付。由于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要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并需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因此也应在分包合同内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收取分包管理费的标准和方法。如果施工中需要指定分包商,在招标文件中应给予较详细的说明,承包商在投标书中填写收取分包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作为协调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