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参考例文]
公权和法治
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是,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各地方政府以公权力干预司法、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现象层出不穷:“红头文件”为罪犯求情;刑讯逼供,冤假错案频出;暴力执法,激起群众暴力……
这些现象,都导致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法律权威蒙受玷污,公众对执法部门失去信任,对法律失去信仰。长此以往,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就会产生以暴易暴的心理,一旦以暴易暴行为成为习惯,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前途堪忧!
所以,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公权务必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牢笼。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前提是要建造一个结实的制度牢笼,制定并不断完善制约公共权力规范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个集权社会。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国的统治者上至皇帝,下至各地方官员,都是集治权与法权于一身,既行使行政管理权,又行使司法权与执法权。因此,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针对个人违法犯罪的很是完备,但针对权力规范运行的却是一片空白。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我国政府虽然开始制定权力运行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还很不完善,很不细致,甚至有些领域也仍然还是一片空白。权力犯罪,很多时候仍难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所以,我国也必须建立起一套针对公权滥用、权力犯罪的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制约公权。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需要转变政府官员和执法者的作风,让他们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受中国封建社会“官本位”思想余毒的影响,现在我们仍有不少党员干部仍然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还有些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无端刁难前来办事的群众;还有些执法人员面对群众的不解或者误解,执法手段简单粗暴,这些都从根本上违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与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潮流不符,因此,党政干部必须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文明执法。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权力问责机制,对滥用公权、执法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做到违法必究。只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权力问责机制,加大权力犯罪的成本,面对权力的诱惑,绝大多数党政干部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内心有所顾忌而不敢为所欲为。否则,即使再完备的法律制度,在权力面前也只能是形同虚设,公权依然不受制约。因此,对于党政机关中存在的滥用权力、权力犯罪行为必须进行严格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
只有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转变党政干部作风,对滥用公权、权力犯罪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才能保障权力在法律制度的制约下规范运行,才能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也只有这样,公权才能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