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 国际法源
我国已先后加入了几个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关于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伯尔尼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此外,我国还与许多国家签订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双边协定。
(2) 国内法源
1)专利权方面。我国现行《专利法》采取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制度。该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依照互惠原则,根据该法办理。对于中国单位或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专利法》第20条规定,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中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2001年6月公布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章专门对专利国际申请作了特别规定。《专利法》第29条还对优先权问题作了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此外,中国专利局1993年还发布了《关于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
2)商标权方面。我国在商标权方面也是采取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其条件与《专利法》中的规定相同。《商标法》第24条和第25条对优先权作了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3)著作权方面。第一,《著作权法》。该法第2条第2、3款明确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此外,国家版权局还于2002年发布了新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该条例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依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该条例保护。第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该条例第3条规定,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该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依照该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此外,2001年我国还发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这一规定所指的国际著作权条约,是指中国已参加的《伯尔尼公约》和与外国签订的有关著作权的双边协定,不包括《世界版权公约》和其他著作权围际条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