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某高校做讲座时对某一法条的解释,属于(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B项,学理解释是指有关主体或人员,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高校做讲座时进行的解释目的主要在于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属于依据法学理论所作出的学理解释。
A项,法定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具有法的效力的说明、解答或阐述。本题中,该解释虽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所进行,但是并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职权作出,也不具有法的效力,不属于法定解释。
C项,司法解释是指最高法院对法律的解释。最高法院院长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解释显然不是正式的司法解释。
D项,法律适用是指法律职业者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过程。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做讲座时对法条进行解释并不是以法律来解决案件事实,不属于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