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买设备合同。后甲公司考虑自己不再需要该设备,就与丙公司达成一协议,将受领该设备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应给付的设备发运给甲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甲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一直未向其发货,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而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向甲公司履行合同,不应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双方发生纠纷。
请问:
【正确答案】本案中,甲公司的债权尚未转让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乙公司不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因债权并未转让,乙公司已基于原有的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