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荣、李菊系同一单元的住户,王荣住三楼,李菊住二楼。2004年10月20日,甲热电厂试行供暖,王荣家无人在家调试,暖气管道年久失修,发生破裂致使管道热水溢出,沿墙体渗入李菊家,将李菊卧室天花板浸湿,笔记本电脑一台和床上用品淋湿,造成5000余元损失,后查明,10月15日,甲热电厂已在该小区楼栋墙壁上贴出通知,告知将于10月20日试行供暖3小时,各住户家中留人调试供暖设施。王荣丈夫出差在外,王荣因工作繁忙,早出晚归,没有留意通知,因而发生漏水事件,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李菊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王荣因重大过失,致使暖气管道调试时,无人在家,引起漏水事件,造成李菊财产损失,依照《物权法》第92条及《民通意见》第102条的规定,处理相邻房屋漏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王荣应承担赔偿责任。暖气管道年久失修,甲热电厂在经营管理中,未尽检修的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依照《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应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