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立法法关于法律审查的规定
[解析]我国《立法法》第89条第1款第4项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因此、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应当报请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以及本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故A项错误。
《立法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无权直接作出予以撤销的决定。故B项错误。
《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根据这一规定,公民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审查建议。因此C项正确。
根据《立法法》第90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上述机构有权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提出审查要求,但其范围不包括规章。所以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