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建筑公司将承包工程转包于乙,乙雇用丙等担任小工,均以甲公司名义,甲公司并不在意。后乙因资金周转不畅,拒绝发付工人一人工资。后来,工人丙等向甲诉请支付报酬,甲拒绝。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丙等工人不得向甲请求支付报酬
B.丙等工人可以向甲请求支付报酬
C.丙等工人的工资由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乙可拒绝支付报酬
A
B
C
D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解析]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题中,甲知乙以其名义雇工,未表示反对,应当视为同意。乙无权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其承担。据此,B、D项为正确选项。但是,甲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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