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甲系某村民委员会主任,甲所在村因政府修建高速公路而需要征地。甲主动找到村民乙,二人商量好,在征地过程中,修改土地测量结果、虛增土地面积等方式,多骗取政府征地款35万元。事后,甲分得20万元,乙分得15万元。请分析以下问题:(1)甲、乙二人的身份是什么?(2)甲、乙二人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无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在本案中,甲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甲虽然是村民委员会主任,但在本案中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据相关立法解释,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乙是普通村民,虽然在本案中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但其身份并非国家工作人员。
(2)甲、乙二人的行为成立贪污罪,并成立共犯。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等方式,骗取国家土地征收款,成立贪污罪。乙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贪污公共财产,依法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在本案中,甲是主犯,乙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