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
事物的矛盾运动表现为量变与质变及其相互转化,质变与量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基本状态和形式。所谓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所谓质变,是指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为: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构成了事物的发展过程。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因此,质变与量变是辩证统一的。事物的量变不仅是数量的增减,还有构成事物的要素在空间构成上的变化。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因此,对于事物发展而言,量变与质变都是不可缺少的。题目中认为质变比量变重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