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当事人的投保行为无效?(  )
   A.某甲为自己购买的一注彩票投保
   B.某乙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女儿购买人寿险
   C.某丙为屋前的一棵国家一级保护树木投保
   D,某丁为自己与女友的恋爱关系投保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利益的判断
   《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因此,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保险利益的判断就成为关键。一般认为,保险利益的成立须具备以下几点:合法性、经济性和确定性合法性是指保险利益是法律承认的利益,非法利益不得投保;经济性是指可以用金钱估计;确定性是指保险利益可得确定,无法确定的利益不能作为保险利益。在本题中,某甲购买彩票是否中奖并不确定因此其对彩票的利益并不确定,不能成为保险利益该投保行为自然无效,故A项当选。某乙即将出生的女儿尚未成为一个法律上的实体即民事主体,不能作为人的寿命和身体的载体,故某乙的投保行为无效,B项当选。某丙为屋前的一棵国家一级保护树木投保,其利益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经济性,因此具有保险利益,故C项不选。某丁与女友的恋爱关系不是法律关系,也无经济性、确定性可言,因此不具有保险利益,D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