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月为计算标准的期间有( )
A.侦查中羁押被告人的期限
B.被告人申诉的期限
C.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一、二审办案期限
D.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期间的计算标准。《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第 138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168条第 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第196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对被告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法院一、二审的办案期限和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都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可见,本题A、C、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