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案情:甲市A区居民徐某,其工作单位大成机械厂所在地位于甲市B区。2010年1月,徐某在乙市出差时,在旅馆与沈某因争抢电视频道发生争执,用遥控器击打沈某脸部,致沈某右眼肿痛,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徐某随后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留置在乙市D区5日后作出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徐某对公安机关罚款和留置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______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 C.乙市C区人民法院
  • D.乙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诉讼管辖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诉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可知,ACD项正确,B项错误。 注意这里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多选题 以下关于本案中行政诉讼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数个种类相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 B.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C.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 D.经一方当事人改动的证据材料,即使对方当事人认可,也不应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的证据 [解析] 《行政证据规定》第63条第9项规定:“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据此可知,应为数个种类“不同”而非“相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A项错误; 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据此可知,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只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并非绝对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换句话说,若有其他证据相佐证的,也可以作为定案依据。B项错误;同样,经一方当事人改动的证据材料,若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反之,如果对方当事人认可,那么也可以单独作为定案依据。D项错误; 第63条第7项规定,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项正确。 ①数个种类相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事实上即为种类证据,而种类证据并不比单一证据的证明力更强;②并不是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所有证言,而是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