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法人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和有限责任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正确答案】现代民法认为,法人具有三大基本特征,即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这也就将法人和组成法人的自然人区别开来。
   独立人格强调法人一经成立就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所以组成法人的某一自然人退出或者死亡,不影响法人的存续,此点区别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而且法人的独立人格体现在诸多方面,比如独立的名义、健全的组织机构、独立的财产以及独立的责任。
   法人的独立财产是指法人具有的独立于其出资人以及法人的成员的财产,公司中股东一旦投资,其投资的财产就为公司所有;公司存续过程中经营积累的财产也属于法人所有。拥有独立的财产是法人人格得以独立成为独立主体存在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法人承担独立的责任也是因为其有独立的财产,独立财产决定了法人的独立责任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所有法人的特点都来自于独立财产这一基本的前提。
   独立责任是指法人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独立责任。法人的独立责任是其拥有独立财产的必然反映和结果,法人作为一种民事主体,具有独立人格、拥有独立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如果法人违反民事义务造成他人的损害,就应该由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外,法人的出资人不承担责任。独立责任是法人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显著特点,也是法人制度的突出优点和重要特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