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邱阳辍学后染上小偷小摸等不良习气,所在学区初中校长拒绝其继续上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因此校长的做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