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的“六大”精神,《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的一个原则修正是:“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这一修正更好地考虑了农村发展实际,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革命事业发展。《兴国土地法》仍然坚持“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B项与题意不符。“男女老幼平均分配”和“能劳动者比不能劳动者多分土地一倍”是《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都坚持的土地分配原则,两个土地法都明确,以上两个标准,以第一个为主体,C项与题意不符。“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是1931年“左”倾教条主义在中央占主导之后确立的原则,D项与题意不符。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