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家住公园旁的刘某私自侵占公园土地盖茶室一间,被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现后要求立即拆除,恢复原状,刘某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因此,行政复议期间,除特定情形外,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D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