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股权投资基金认缴总额为20亿元且于设立时全部实缴到位,基金收益分配约定为超额收益的10%作为业绩报酬分给基金管理人,90%归至基金投资者。收益分配体系为瀑布式,门槛收益率设定为每年8%,按单利计算。基金在运营8年后完成了所有投资项目的退出,清算后可分配总额为40亿元。假设基金运营期间未进行分配。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题目。
    假设该基金收益分配条款中未设定追赶机制,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获得的分配金额分别为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第一轮分配:先返还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向投资者分配20亿元;分配完成后剩余可分配资金20亿元。第二轮分配:向投资者返还门槛收益。全体投资者可分得门槛收益金额为:20×8%×8=12.8(亿元);分配完成后剩余可分配资金7.2亿元。第三轮分配:按照10%:90%的比例向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者分配,基金管理人可分配业绩报酬为7.2×10%=0.72(亿元);基金投资者可分配金额为7.2×90%=6.48(亿元)。因此,基金管理人可分得金额为0.72亿元;全体基金投资者可分得金额为39.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