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为一股份有限公司,在一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对下列事项的表决权行使提出了异议。其中,股东所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的有: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的决议机关
[解析] 在公司经营中,某些事项需要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果是由董事会通过则无效。A选项,见《公司法》第16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故A项中的表决是错误的。B项正确。见《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所以,向股东投资的议案由董事会通过是可行的。”C选项见该法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选项考查累积投票制度。见该法第106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题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