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117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17+2.34)÷(1+17%)]×17%=17.34(万元)
B、
[117÷(1+17%)]×17%=17(万元)
C、
117×17%=19.89(万元)
D、
[117+2.34÷(1+17%)]×17%=20.23(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作为价外费用,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117×17%=19.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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