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选项A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的限制。选项B正确。《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民诉解释》第25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选项D错误。《民事简易程序》第1条第(4)项规定,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