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与赵某2009年5月结婚。2010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11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11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 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 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题中选项A是夫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上的财产受益,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选项B属于夫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选项C中赵某获得赔偿金是一方身体受到损害得到的赔偿,为个人所有;但所收礼金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