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确认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是,即使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也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刑事责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仅仅认定存在因果关系是不够的,还需要认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其他条件,如主观要件(有无故意或过失)以及主体资格(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与最终结果的发生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因此,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