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某于1995年10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女儿李立。至1996年10月李某已支付了2年的保险费。1997年5月李某下岗,致使其后保险费的缴纳遇到了困难,现已是2000年1月,李某仍未能补交1997年至1999年的保险费。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保险公司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D.假设1999年12月,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人身保险保险费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是经常的事,当投保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保险费时,保险人并不能通过诉讼强制投保人缴纳,法律给予了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过后,投保人依然不能交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自合同中止之日起,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约定的条件成就将不承担保险责任,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依然不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享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据此,A、B项正确,C项错误。解答本题的依据是《保险法》第58、59、69条。应注意:①当保险人依法解除保险合同时,只要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就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费的缴纳不足2年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②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只有在投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缴纳保险费满2年零60天时方能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