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将电脑交付给乙保管。丙得知后,诱使乙将电脑以低价卖给自己。后电脑被丙遗失,被丁拾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人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善意取得制度 甲将电脑交与乙保管期间,虽然乙实际占有电脑,但是电脑的所有权仍为甲所有,后乙将电脑低价卖给了丙,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且第三人丙为恶意低价取得该电脑,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电脑的所有权仍未转移,仍为甲所有。后电脑被遗失,被丁拾得,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民法总则》的规定,我国并未规定取得时效,拾得遗失物并不发生取得该遗失物所有权的法律效果,所以丁拾得电脑并不取得所有权,该电脑的所有权人仍为甲。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