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995年5月甲乙丙经工商部门登记为合伙组织,领取了字为“幸福饭店”的营业执照,为经营需要,甲向丁借款3万元,借后不久丁即要求返还,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______
  • A.甲
  • B.乙
  • C.丙
  • D.幸福饭店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因甲向丁借的3万元是为了合伙组织的经营,因此该债务应由合伙组织集体承担,所以应以合伙组织的字号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