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0.  下列属于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投标的情形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细微偏差不影响招标文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