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A.B.C.根据《民法总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选项A中,张某少付了货款,实际上也就是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了超市的损失.且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符合题意。同样地,B选项中李某多领工资的情形也构成不当得利,符合题意。选项C属于拾得遗弃物,尽管王某获得了利益,但这并无不当,也未造成他人损失,故不构成不当得利,不符合题意。
D.《民法总则》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选项D中,赵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宠物狗主人利益受损失,而收留该宠物狗,有权获得失主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不构成不当得利,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