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共同海损的范围。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共同海损的范围限于因共同海损行为直接造成的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但是,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可见,共同海损的范围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第一,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牺牲是指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直接造成的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共同海损牺牲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牺牲。 (1)船舶牺牲是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造成的船舶损失。例如,为了共同安全而有意搁浅所造成的船舶损坏、起浮搁浅船舶时造成机器和锅炉的损坏、为了灭火向舱内注水而造成的船舶损害、为了共同安全而消耗船体材料或物料等,都可列入船舶牺牲的范围。 (2)货物牺牲是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造成的货物损失。例如,抛弃货物的损失、扑灭船上火灾引起的货物损失、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受到的损失等,都属于货物牺牲。 (3)运费牺牲是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未能获得运费的损失。在到付运费的情况下,收取运费以交付货物为条件。如果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使货物灭失,或者因船舶损坏而不能完成航程交付货物,则承运人就无法获得到付运费。这种运费损失也属于共同海损的范围。 第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费用是指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共同海损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救助费用。在船舶遭遇海难时,救助方所应得的救助报酬,即船舶中各有关方所支付的救助费用,不论救助是否根据合同进行,都应列入共同海损。 (2)船舶在避难港口发生的费用。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3)代替费用。为代替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支付的额外费用,可以作为代替费用列入共同海损;但是,列入共同海损的代替费用的金额,不得超过被代替的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 (4)共同海损牺牲的利息和垫付手续费。对共同海损特殊牺牲和垫付的共同海损牺牲费用,应当计算利息。对垫付的共同海损特殊费用,除船员工资、给养和船舶消耗的燃料、物料外,应当计算手续费。 (5)其他杂项费用。杂项费用是指处理共同海损事故时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共同海损检验费、共同海损的保险费、在避难港的代理费、电报及信函费、人员往来费、理算费以及其他与处理共同海损有关的费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