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其效力有:______
A.确认票据权利的效力
B.宣告票据无效的效力
C.作为支付凭证的效力
D.强制执行的效力
A
B
C
D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民诉解释》第453条规定,判决公告之日起,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由此可见,除权判决可以宣告票据无效并可作为支付凭证,故B、C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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