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简述我国《保险法》 有关“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

【正确答案】

(1)定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两层含义:①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②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此即所谓的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新《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构成需满足的三个条件
①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②具备经济价值的利益,即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③必须是经济上可以确认的和能够实现的利益。
(3)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①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致保险标的的不完全而受到损害或者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免受损害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可将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抽象划分为财产权利、合同权利和法律责任等三类。
②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于被投保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也就是投保人将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损失,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而维持原有的利益。我国采用的是利益与同意兼顾原则。
根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形式有:a.本人;b.配偶、子女,父母;c.其他家庭成员,有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近亲属;d.同意他人投保的被保险人。
③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就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但海上保险合同例外。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则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就存在,否则合同也无效。但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是否失去保险利益对其在合同上的权利无影响。
(4)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
保险利益原则的确定是为了通过法律防止保险活动成为一些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从而确保保险活动可以发挥分散风险减少损失的作用,因此保险利益原则具有如下作用和意义:
①保险利益原则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和遏止投机行为的发生。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投机性,与赌博相类似。如果允许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以他人的生命或是财产作为保险标的,以自己作为收益方进行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他就不承担任何损失而获取远远超过保险费的保险给付,保险活动就完全成为投机赌博行为,而丧失了具有转移风险减少损失的作用。
②保险利益原则的使用是防止道德风险的必备要件。受益方是保险金给付的直接承受者。如果保险合同不以受益方具有保险利益为前提,那么为了获取保险赔偿,往往会出现故意破坏作为保险标的人或物的行为,从而导致道德风险。保险利益原则的使用较好地避免了这个问题。
③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方请求的损害赔偿额不得超过保险利益的金额或价值,若不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受益方请求的损害赔偿额超过保险利益的金额或价值,也就是说获得和所受损失不相称的利益,将损害保险人的合法利益,更深层次将否认或是减损保险活动的价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