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
周莉诉王强的离婚案件,起诉时,王强下落不明满2年
B、
甲诉乙合同纠纷案件,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法定程序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案件
C、
王家庄众多村民因村办造纸厂排出的废水污染农田共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
人民法院受理的百货批发公司破产案件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考点]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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