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现行刑法的哪项规定不适用于1997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犯罪行为:(    )
   A.关于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被害人提出控告,不受追诉时效限定的规定
   B.第63条第2款: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C.第67条第2款: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刑的,以自首论
   D.第81条第2款: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对于行为人1997年10月1日以后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察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超过追诉期限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间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超过追诉期限的,是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77条规定。
   第2条,犯罪分子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适用修订前的第59条第2款的规定。
   第4条,1997年9月30日以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罪,1997年10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罪犯,如果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适用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
   第8条,1997年9月30日以后仍在服刑的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73条的规定,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