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刘某与某聋哑学校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聋哑人学习设备,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解析]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2款)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刘某决定捐赠给某聋哑学校乙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的赠与合同属于社会公益类赠与合同,适用第2款规定,因此乙学校有权要求刘某交付钢琴,AB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