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托运人的权利。
   第一,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依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目的地。
   第二,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承运人存在免责事由的除外。
   第三,托运人享有法定变更、解除权。《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其中,返还货物是合同的解除,变更到达地或者变更收货人属于合同的变更。
   (2) 托运人负有以下义务。
   第一,如实申报的义务。《合同法》第304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有关文件的提交义务。《合同法》第305条规定:“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三,妥善包装的义务。《合同法》第306条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56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包装是安全运输的需要,主要是为了运输货物本身的安全。货物包装是否符合运输的要求,也关系到运输工具的安全和运输工具上其他货物的安全。
   第四,托运危险物品时的义务。《合同法》第307条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答案解析】应从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义务两方面分别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