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机械公司在2000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2000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 2001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
2001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能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2000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械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

多选题 机械公司与建筑公司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属于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多选题 建筑公司可依据合同法中的______抗辩。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多选题 招待所房产如果被拍卖,优先受偿的顺序应当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多选题 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可以是______。
【正确答案】 B、E
【答案解析】
多选题 本案纠纷涉及______。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