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分析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
1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制度?该制度的含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本条规定的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①一方获得利益。
②他方受有损失。
③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④没有合法根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12.何为“不当利益”?如何确定不当利益的返还范围?
【正确答案】“不当利益”是指没有合法的、正当的根据所获取的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包括原物及孳息。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获益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受益方为恶意时,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若利益少于损失,还须就损失与利益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