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强从某厂退休返乡后,决定利用曾在亮光公司工作多年的优势,与村民张刚、赵群商量合伙开办出口包装盒的加工业务,约定李强出资2万元,负责联系业务,张刚、赵群各出资8000元,负责组织村民干活并进行技术指导。三人起草了一份协议,但尚未签字。当年底,完成多批加工任务,获得利润10万余元,三人按约定比例进行了分配。次年,因赶上农活忙季,人手少,包装机出现质量问题,给购货方亮光公司造成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亮光公司要求李强、张刚、赵群赔偿,张刚、赵群称自己是受雇于李强,不能承担责任。于是李强向亮光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单选题 亮光公司遭受损失后,如果索赔不成,向法院起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只能以李强为被告
  • B.只能以张刚为被告
  • C.只能以赵群为被告
  • D.可以以李强、张刚、赵群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合伙的诉讼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本题中,李强、张刚和赵群三人的合伙并未起字号,三人又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亮光公司可起诉李强、张刚和赵群三人中的任何一人作为被告,承担清偿债务责任;也可起诉个人合伙组织或同时起诉李强、张刚和赵群三人承担清偿责任。此时,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故本题答案选D。
单选题 李强向亮光公司赔偿了6万元后,可否向张刚和赵群追索?______
  • A.可以向张刚和赵群连带追索
  • B.可以向张刚和赵群按份追索
  • C.可以向张刚和赵群各追索2万元
  • D.不能向张刚和赵群追索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关于“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是指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所以李强可以按照他们三人之间的出资比例,按份向张刚和赵群追索,而不是三人平均分摊债务。故本题答案选B。
单选题 如何界定李强、张刚和赵群之间的关系?______
  • A.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所以三人之间不形成合伙关系
  • B.张刚和赵群事实上是受雇与李强的
  • C.李强、张刚和赵群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伙关系
  • D.李强、张刚和赵群之间是协作关系,不是合伙关系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合伙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的,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题目中,“当年底,完成多批加工任务,获得利润10万余元,三人按约定比例进行了分配。”表明张刚和赵群是合伙人。故本题答案选C。
单选题 如果当年年底王明发现李强、张刚和赵群合伙开办的包装盒加工业务有利可图,想要入伙,那么正确的做法是______。
  • A.只要李强同意,那么王明就可以入伙
  • B.只要李强、张刚和赵群中有2人同意,那么王明就可以入伙
  • C.需经过李强、张刚和赵群说三人一致同意,王明才可以入伙
  • D.不允许王明入伙,因为合伙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8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故本题答案选C。
单选题 如果王明是在李强、张刚和赵群合伙开办的包装盒加工业务欠亮光公司6万元债款的情况下,以1万元资金入的伙,那么______。
  • A.王明对亮光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 B.王明对亮光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承担按份之债
  • C.王明对亮光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债务后,只可以向李强进行追索
  • D.王明对亮光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