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
甲公司2018年11月1日购入三年期国债,支付购买价款500万元,国债年利率为5%。2019年7月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出售,取得价款530万元。则此项交易应计入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 )万元。
A、
0
B、
30
C、
16.58
D、
13.4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持有期间国债利息收入=500×5%×242/365=16.58(万元),转让所得=530—500=30(万元),应计入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30—16.58=1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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