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56题)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有权占有、不动产一物多卖。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换言之,凡具有占有的物权、债权、亲权等权利,均为有权占有。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本权为物权);借用人、承租人、保管人、运输人、买受人的占有亦属有权占有(本权为债权)。 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但并未过户登记,此时乙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是基于债权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故A选项正确。 债权债务是可以发生继承的,甲的继承人丙并未放弃继承,故而乙仍可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基于债权的占有,故B选项正确。 因为债权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基于债权的占有也不能对抗第三人。丙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给丁属于有权处分。完成过户登记后,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乙不能以基于对丙的基于债权的占有来对抗丁的物权请求权,故C选项错误。 丁可以基于物权请求权向乙主张返还房屋,乙只能对丙主张违约责任,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