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监管行为,检验监管工作成效,在总结国内外银行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提出了良好监管的六条标准,其中包括( )
能够促进金融的稳定,同时又促进金融的创新
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
对各类监管设限要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应当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银监会的六条监管标准除了A、B、C、D、E五个选项所述外,还有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