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
【正确答案】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冶炼和使用,伴随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污染,如果不及时跟踪监测、预警、保护和治理,则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近年来,对迅猛发展的小型矿山疏于管理,加之无环境保护设施,加剧破坏了矿区的生态环境。由于矿山企业分布广泛造成环境影响面大,  已成为我国重要环境的污染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由于大量的采矿活动及开采后的复垦还田程度低,使很多矿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地方矿石私挖滥采,造成水土严重流失,土地已失去了原有的生态平衡。
   (2) 地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引起地表下沉塌陷、岩体开裂、山体滑坡等地质环境问题。
   (3) 工业固体废弃物成灾。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石主要有煤矸石、冶炼渣、粉煤灰、炉渣、选矿生产中产生的尾矿等。这些废石排放后残存堆积于矿区附近,侵占和破坏了大量土地资源。
   (4) 水污染比较严重。一方面,矿山开采过程中对水源的破坏比较严重;另一方面,矿山企业和选矿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水,污染了水质和土壤。
   (5) 空气污染。一些地方小煤矿滥采乱挖,随意堆放,造成煤炭自燃,形成地下火龙,煤炭自燃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空气。
   为了保护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必须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为此,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依法加强资源开发的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管理。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强化人们的矿区生态保护意识,摒弃“先破坏,后治理”、靠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不等价交换等短期的经济发展。整顿矿业秩序,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2) 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要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或回收利用,积极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大力发展环保业,开发区污染防治产品系列。(3) 实行生态环境经济补偿政策。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实行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使矿山开采企业和个人能有效地、自觉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4) 加大对矿山科技进步的投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要逐步实行改革强制化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政策,努力提高矿山开采水平,更新改造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矿山企业采选三率指标,降低能耗,减少采矿过程的损失。(5) 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管理。各矿区应设立资源开发、生态破坏活动重建工作的管理协调机构,把生态环境重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快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重建的速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重建保证金制度。(6)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制度。新建矿山及矿区,应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先评价,后建设。(7)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对所有矿山生态环境开展调查评价,建立矿生态环境档案和生态环境预警系统。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