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某、张某预谋抢劫,邀周某参加,周某不肯。在刘、张两人的威胁下,周某一同前往,三人路遇一行人,上前要求其交出钱包,该行人不肯,奋起反抗,周某持刀将其砍成重伤后,抢得300元。对于周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表述正确的是( )。
A、
主犯
B、
从犯
C、
胁从犯
D、
被教唆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对于周某的行为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分析,开始时,周某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属胁从犯。但在抢劫行人时,他的行为起到了主要作用,转化为主犯。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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