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程网络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为:基础工程1→结构安装1→结构安装2→装饰工程2→配套工程2(或①—②—③—⑤—⑥—⑦—⑧)。
关键工作有:基础工程1、结构安装1、结构安装2、装饰工程2、配套工程2。
事件1:工期和费用索赔合理。因为部分施工场地条件不充分是业主造成的,应由业主承担责任,且基础工程1为关键工作,所以导致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应由业主承担。
事件2:工期索赔不合理,费用索赔合理。因为局部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业主提供地质资料有误是业主应承担的责任,费用索赔合理,但此项工作工期延误的时间(9天)没有超过该分项工程的总时差(25天),故工期索赔不合理。
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合理。因为当地供电中断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结构安装1属于关键工作,而且造成了经济损失和费用增加,所以工期和费用索赔合理。
事件4:合理的工期索赔为4天,应由业主提供的钢材晚于计划时间到场,此事件属于业主应该承担的责任事件,且结构安装2属于关键工作,故5月25日到5月28日(4天)的工期索赔是合理的,期间造成的人员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索赔也是合理的。
5月29日钢材已经到场,业主的责任事件已经消失,脚手架倾倒事故重新搭设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故5月29日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是不合理的。
事件5:工期和费用索赔不合理。因为此事件是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故工期和费用索赔不合理。
上述事件发生后,该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没有发生改变。
该工程实际工期是176天。
可索赔工期10天。
如果该工程最终按170天完成,因160+10-170=0天,所以承包商的实际工期符合要求,既没有超期也没有提前,既不能获得提前工期奖励,也无需承担逾期违约金。
各事件索赔费用为:
事件1:(20×150×50%+5×800)×(1+15%)=6325元
事件2:60000元
事件3:[(40×150×50%+2×800)+(4×500)×(1+10%)](1+15%)=7820元
事件4:(4×20×150×50%+4×600)×(1+15%)=9660元
应被批准的费用索赔为:6325+60000+7820+9660=838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