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1)①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并关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②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检查实物,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③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2)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09年7月30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Y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际出资情况
|
|
金额
|
出资比例
|
货币
|
实物
|
知识 产权
|
土地 使用 权
|
其他
|
合计
|
实收资本
|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
A公司 |
3000 |
30% |
2000 |
1000 |
|
|
|
|
3000 |
30% |
2000 |
20% |
|
B公司 |
4000 |
40% |
|
2400 |
|
1600 |
|
|
4000 |
40% |
|
|
|
C公司 |
3000 |
30% |
1000 |
|
2000 |
|
|
|
3000 |
30% |
1000 |
10% |
|
合计 |
10000 |
100% |
3000 |
3400 |
2000 |
1600 |
|
|
10000 |
100% |
3000 |
30% | |
(3)
验资报告
Y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09年7月30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09年7月30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09年7月30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万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实物出资340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20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16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XYZ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甲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乙
(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九年八月三日
(4)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①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②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③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