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去某商场购物,将刚买的一本价值200元的书籍存放于商场的储物柜内,李某购物后欲取回该书籍时,发现书籍被盗。李某要求商场赔偿损失,商场称已将购物须知张贴于入口处,须知上明确说明储物柜不能存放贵重物品,否则丢失概不负责,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
商场的购物须知属于何种性质的合同?为什么?
商场的购物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无须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格式条款。可见商场的购物须知符合这一特性。
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李某的损失应当由商场承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发生争议,应对条款制作人做不利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