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有关专利代理委托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外国申请人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可以向该专利代理机构交存总委托书
  • B.港澳台法人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签署全权委托书
  • C.中国个人与外国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 D.港澳台个人申请专利的,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通过其内地亲友办理各种专利事务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专利代理的原则、代理委托书 [解析] A.《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1.2“委托书”中规定:“{{U}}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可以向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U}};专利局收到符合规定的总委托书后,应当给出总委托书编号,并通知该专利代理机构。”总委托书应当向“专利局”交存。故选项A错误。 B.选项B是《审查指南2001》中的规定,根据《审查指南2006》以及现行《专利审查指南2010》,此规定已被取消。故选项B错误。 C.根据《专利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外国申请人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且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时,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故选项C错误。 D.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1.1“委托”的规定,选项D错误。